外国语学院院长工作职责

作者: 时间:2020-05-19 点击数:

一、领导和主持外院行政工作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与学校的决定、指示、规章制度,组织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、科研及其它任务。

二、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主持制订本院教学、科研、发展规模、专业设置、学科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、招生就业、学术交流等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,报学校批准后,组织实施。

三、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,指挥、协调教学工作运行,搞好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,抓好课程建设、学风建设、教研工作和保证教学质量。

四、管理本院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,开展教研活动,审核课程教材及考试试卷。

五、主持院务会议,研究、处理院教学、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,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关系,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。

六、认真搞好教师队伍建设。按照管理权限,做好教师的聘用调配工作,抓好教师梯队建设。制订教师培养进修计划,经学校通过后,组织实施。

七、关心本院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组织开展育人活动、第二课堂活动,协同党支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八、负责系经费预算,管好、用好各项经费。

九、组织、检查本院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,执行考核、奖惩制度。

十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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